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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7-00105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阳市卧龙区农资打假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文〔2017〕44号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阳市卧龙区农资打假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南阳市卧龙区农资打假联席办公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作好我区农资打假工作,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有关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宛政办文〔201620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阳市卧龙区农资打假联席办公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办公会议组织机构

人:徐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黄新龙 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邬玉风 区农业局局长

员:陈景侠 区综治办主任

区质监局副局长

马海龙 区工商局副局长

侯振瑞 区工信委副主任

吴新杰 区供销社副主任

叶友芝 区畜牧局副局长

周道秋 区农机局副局长

王天德 区农业局党组副书记

成员单位:区综治办、区农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工信委、区供销社、区畜牧局、区农机局。

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党组副书记王天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席办公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联席办公会议议题,并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办公会议决定;收集、整理、通报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导各乡镇街道(景区)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定期、不定期上报工作信息;完成联席办公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打假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具体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以及监督考评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重大事项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二)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定期梳理通报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开展情况,集中研判会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三)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办(景区)、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会商督办重大农资违法案事件,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三、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工作制度的及有关要求

(一)实行例会议事制度。联席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原则上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重要农时季节和农资生产供应旺季,视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二)实行联合执法制度。联席办公会议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协同查处大案要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原则上,每年春季和三夏"“三秋生产期间至少各开展一次联合打假行动。

(三)实行督导通报制度。联席办公会议根据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执法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景区)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指导,并建立工作台帐,形成督导材料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原则上,每月至少督导一次、通报一次。

(四)实行清单管理制度。联席办公会议对各成员单位督导、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整改任务交办清单,交由乡镇街道(景区)、各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实行挂销号管理。凡是列入清单的问题,经责任单位整改、检查单位验收、联席办公会议复核后,方可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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