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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7-0009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完善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秸秆纤维乙醇联产24MW生物质发电项目审批手续的请 示
发文字号 宛龙政文〔2017〕100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8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完善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秸秆纤维乙醇联产24MW生物质发电项目审批手续的请 示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完善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秸秆纤维乙醇联产24MW生物质发电项目审批手续的请

南阳市人民政府:

  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重点工业企业之一,也是我市建设国家生物质能示范市主体企业之一。2015年,我区通过招商,引进该公司属下的河南天冠纤维乙醇有限公司在我区位于潦河镇的南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总投资5.62亿元,建设了年产3万吨秸秆纤维乙醇联产24MW生物质发电项目。但由于各种原因,该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一直未办理完善。

近期,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我区联系,申请按照市政府宛政纪〔201616号文件精神办理完善项目的审批手续。鉴于该项目的建成为我市的秸秆禁烧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南阳国家科技园区顺利通过国家的验收提供了项目支撑,经我区认真研究,拟按照市政府宛政纪〔201616号文件精神,加快办理完善该项目的审批手续,但由于该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机构均未在我区工商注册,不在市政府公布的卧龙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之列(在宛城区),因此,针对该项目办理完善审批手续一事,能否按市政府宛政纪〔201616号文件精神执行,特请市政府指示。

201797

(联系人:郭国忠 电话:1372181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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