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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7-0002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国Ⅴ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7〕20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6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国Ⅴ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提升国Ⅴ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

保有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精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成品油质量升级对大气环境的改善作用,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我区2016年已启动了国家第五阶段标准成品油升级工作,在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景区)办事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效。根据上级政府近期最新要求,2017年要全面提升全区范围内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达到全面推行标准,现就该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出发点,结合我区实际,促进行业监管和地方管理相结合,建立常态化有效管理机制,严厉查处生产、运输、销售环节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标识不规范及非法生产、储存、调配成品油等质量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年底,全区范围内证照齐全、具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提升到100%

三、工作职责

(一)全面提升全区成品油市场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并建立长效运行协调机制。

(二)摸清底子,掌握情况。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油品批发企业结合,理清全区在册成品油企业底子,摸清从正规油库批发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的加油站点名录,通过对车用油品批发和配送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运用抽检等多种方式,重点对未从正规成品油批发站点进油的社会加油站进行监管。

(三)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区发改委负责协调全区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全面推行等工作;区商务局要按照职责积极推动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监督各零售、批发经营单位油品置换行为,监督各加油站按期按质量标准升级油品,确保置换工作无遗漏;负责加油站、油库建设运营的规范与整顿工作,在升级置换期间,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资格年审,对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加油站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卧龙工商分局要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虚假宣传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区安监局负责协调解决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依法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卧龙质监分局负责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计量和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管,依法加强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标准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及时提供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所有品号的计价密度;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成品油市场产销环节的税务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制假、造假手段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及骗取退税违法行为,对偷税、漏税、扰乱市场的行为依法查处;区物价办要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 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省内零售价格,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辖区各公安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财政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环保局负责加强对车辆污染排放的监测监控,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品运输、批发、零售企业提出停业整改;区住建局负责监督并依法推进与油品升级置换有关的建筑工程节能减排等工作;区农机局负责推进与油品升级置换有关的农业方面工作;各乡镇街道(景区)负责辖区内油品运输、销售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报,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对辖区内的油品运输、销售企业进行常规巡查工作,特别是对已被区政府相关部门关停或下达停业整顿期间擅自违规经营的站点要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监督辖区内油品运输、销售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自201741日起至20171231日。

(二)此项工作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确定工作目标。

20175月底,全区境内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提升到50%

20177月底,全区境内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提升到70%

20179月底,全区境内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提升到90%

201711月底,全区境内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提升到100%

201712月份,进行检查验收、评比总结。

五、工作方法

卧龙区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去年全面推行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全区成品油市场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为加强充实力量,增加区发改委副主任张艺新、商务局副局长李勇、卧龙工商分局副局长马海龙、区安监局副局长殷雷、卧龙质监分局副局长郭涛为办公室副主任。同时从区发改委、商务局、卧龙工商分局、安监局、卧龙质监分局、卧龙公安分局、中石化卧龙分公司等各抽调人员充实力量,抽调人员要熟悉业务、了解情况、年富力强,并负责对国V油品升级办移交的线索与原单位进行对接,对原单位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解,及时通报情况。

V车用油品升级办将依据商务部门提供的加油站名册,对全区域进行突击或重点检查监管。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交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置,行业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国V车用油品升级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加强我区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监管工作是我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南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体现。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

(二)强化督导,查摆问题。前期区政府督导方案确定的9家督导单位仍继续履行督导职责(附件二),对乡镇街道(景区)提升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查找问题,按工作阶段定期将问题报区国V车用油品升级办。各个督导组每次督导返回要及时形成督导工作汇报报区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办公室,区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办公室将各督导组每次督导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各督导组全体人员要严明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不徇私情,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朴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好此次督导工作,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部门联合,常态监督。工商、安监、质监、商务和公安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能分工,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日常管理,加大油品检测频率,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以次充好、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非法加油站要坚决取缔,对多次违规、恶意造假的加油站要从严查处,发现一次违规行为的,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发现两次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累计发现三次及以上违规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列入黑名单。

(三)应急防范,妥善处置。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重要性,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油品批发企业也要加强油品市场保供和服务工作,确保全面提升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保有率工作顺利完成。

七、责任追究

成品油市场监管将启动问责机制,落实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双重追责制度。对在督查中发现的乡镇街道(景区)和承担成品油市场监管任务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严肃执纪问责。

(一)提升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工作的责任追究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国V车用油品升级办负责对提升国V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场保有率工作的沟通协调、监督推进、情况汇总上报及提供责任追究移交资料等项工作。

(二)区国V车用油品升级办定期对成品油进行督查检查和评比,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及时的,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不同,将结果报区政府,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追责,并进行全区通报,对于工作不到位的督导组也将同步追责。

(三)在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发现或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核实后,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

附件:1、卧龙区国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

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卧龙区成品油质量升级督导工作分配表

2017417

附件1

卧龙区国Ⅴ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长:余永海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艳红 区政府办副主任

霍书晓 区发改委主任

员:张艺新 区发改委副主任

区商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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