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文件宛龙政办文 > 2016年
分享:
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6-0008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文〔2016〕35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3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任:邓俊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窦晓蓓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艳红 区政府办副主任

田华宇 区人社局局长

员:张成旭 区人社局副局长

姚丽霞 区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清来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亚博 区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程万强 区编办副主任

杨德坤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兴杯 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总工会副主席

侯振瑞 区工信委副主任

崔延华 区卫计委副主任

夏德科 区教体局副局长

黄玉琳 区商务局副局长

庞保灵 区二轻工业联社副书记

秦强华 区企业家协会会长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具体负责。

20168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