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南阳市卧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宛龙发〔2015〕6号)精神,组建南阳市卧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启用南阳市卧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原南阳市卧龙区卫生局、南阳市卧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同时废止。
南阳市卧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