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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1-0007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升格的请示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文〔2011〕34号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升格的请示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升格的请示

区编委: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的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法制办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具体承办着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政府职权依据梳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区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行政责任制目标考评等各项工作。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不断深入,法制办现有副科级规格与所承担的各项职能不相适应,需提高规格并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参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及镇平、邓州、宛城等其他县、市、区法制办机构设置情况,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国务院法制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省政府法制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3、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4、镇平、新野、方城、唐河、淅川、南召等县(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法制 机构 请示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1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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