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升格的请示
区编委: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的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法制办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具体承办着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政府职权依据梳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区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行政责任制目标考评等各项工作。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不断深入,法制办现有副科级规格与所承担的各项职能不相适应,需提高规格并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参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及镇平、邓州、宛城等其他县、市、区法制办机构设置情况,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国务院法制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省政府法制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3、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4、镇平、新野、方城、唐河、淅川、南召等县(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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