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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09-0001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卧龙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文〔2009〕15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15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卧龙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卧龙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区家电下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卧龙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摆向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宛生 区政府副区长

员:周小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战本 区商务局局长

张自怀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柳云旭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永国 卧龙公安分局副局长

秦银光 卧龙工商分局纪检组长

秦海玉 区国税局副局长

何金山 卧龙质监分局副局长

区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赵战本兼任办公室主任,柳云旭、郝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部门总体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网点确认、组织销售、资源供应、政策咨询、市场秩序、投诉处理等方面工作,全面掌握“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

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审核、兑付等方面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家电下乡政策在农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群众用好优惠政策。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基层工商所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服务,促进家电下乡产品的流通。

国税部门负责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销售网点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加强税务管理,保障发票及时供应。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协调质量问题产品的处理,保证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

九年四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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