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宛龙政〔2008〕46号)精神,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经成立。经区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启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两枚印章。(印模如下)
特此通知。
(印模) (印模)
二
索 引 号 | |nb001-0202-2008-000157|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20日 | |
标 题 | 关于启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办文〔2008〕16号 | 发布时间 | 2008年08月23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宛龙政〔2008〕46号)精神,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经成立。经区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启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两枚印章。(印模如下)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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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