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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07-0000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南阳市第十二届环卫工人节优秀环卫工人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文〔2007〕20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5月09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南阳市第十二届环卫工人节优秀环卫工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站、市容执法大队:

今年是环卫体制实行市区分级管理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环卫节。为弘扬环卫工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进一步激发广大环卫职工爱岗敬业的昂扬斗志和工作热情,区政府决定在20071026日南阳市第十二届环卫工人节到来之际,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环卫工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各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站从事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及区市容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市容环卫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无私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科技知识,业务技术水平高,认真执行管理规章制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文明服务,作业规范,技术操作熟练,工作一丝不苟,在各项城市创建整治活动中成绩显著。

4、平时有重大立功表现者,有特殊贡献者,或在关键时刻表现特别突出者。

5、连续从事市容环卫工作5年以上。

三、评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评出本单位事迹突出的优秀环卫工人,认真填写评选申报表(附件2)。要求一式两份,1020前报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来守欣,联系电话:13513778776

2、评选工作要切实贯彻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严肃对待。先进人选要在广泛征求广大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推荐申报的先进人选符合条件、群众公认,通过评先达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弘扬正气的目的。

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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