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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07-0000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配置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文〔2007〕6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26日

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配置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省政府对农村中小学校短缺的课桌凳实施统一购置,基本解决学生自带课桌凳现象;对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且残破的课桌凳进行集中更新和维修,基本解决全省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残破问题。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凳更新配置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0731号)和《关于成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配置工程协调小组的通知》(教财〔2007197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配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刘荣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小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连照   区教体局局长

    白 桦   区教体局纪委书记

    柳云旭   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新跃   区纪委常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

办公室主任:白 桦(兼)   柳云旭(兼)

王 静   区教体局计财科科长

马学顺   区采购办主任

刘伏泉   区教体局监察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也要尽快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课桌凳更新的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并于42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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