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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07-0002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卧龙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文〔2007〕24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26日

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卧龙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国土资源部决定从2007913日开始集中100天时间,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为加强对我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卧龙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 吴明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张金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连伟 区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员: 李永国 卧龙公安分局副局长

甘振明 区城建环保局副局长

阎明东 区纪委常委

吕晓峰 区国土资源房管局党组成员

姚丽霞 区政府法制科科长

娄全田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炳章 区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房管局,吕晓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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