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修编陆营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
批 复
陆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对陆营镇规划重新进行修编的请示》(宛龙陆政〔2013〕24号)收悉。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宛发〔2012〕30号)精神,为了加快中心镇建设,经研究,同意你镇对《陆营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年)》进行修编。
你镇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总体规划进行科学修编,合理确定城镇定位、空间布局、发展方向、用地和人口规模等规划内容,并依法按程序进行评审和报批。请你镇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