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龙兴乡龙口新型农村社区规划(2012―2020)的批 复
龙兴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呈请批准南阳市卧龙区龙兴乡龙口新型农村社区规划(2012―2020)的请示》(宛龙兴政文〔2012〕35号)(以下简称《规划》)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南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内容和标准》(暂行)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确定的社区空间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和详细规划。望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大力发展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同意龙口新型农村社区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及规划发展目标。龙口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期限为2012年―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6.3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71.3平方米。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指数,使龙口新型农村社区成为展示龙兴乡形象的名片。
三、《规划》是龙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社区的一切建设行为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修改,需按法定程序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望你乡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