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卧龙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
批 复
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南阳市卧龙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请示》(宛龙水〔2013〕27号,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规划》。
二、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护的遵循和依据,是对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指导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一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三、要切实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你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相关乡镇和部门,依法按程序认真落实《规划》的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