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景芳等3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委同意,提名,区政府决定:
张景芳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钱军同志兼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张涛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琳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晨凯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常杰超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成旭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嘉武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炳创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牛健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芳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炳强同志任区粮食局副局长;
张革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士权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河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
李海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宛军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包振亭同志兼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红岩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张胜奎同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包杰同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杜可恒同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国强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长海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朝喜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博萧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静同志区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镭同志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桂永亮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桂娥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志勤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宏堂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英群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享受正科级待遇)职务;
免去吴勇才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庆民同志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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