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杜可恒等2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委同意,提名,区政府决定:
杜可恒同志兼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孝亭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袁辉同志兼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程玉同志兼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新春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左德仁同志任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
强学军同志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肖予飞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周萌同志任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主任科员职务;
徐国营同志任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
张宛东同志任区农机局副局长;
刘志博同志任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刘春同志任靳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涛同志任武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建国同志任光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王克晓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宣真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兆春同志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徐建军同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李炳东同志龙升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焦伟同志七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卫国清同志靳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宋波同志武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