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南阳市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撤销卧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卧龙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罗岩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张建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夏明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谢阿英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委 员:董振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赵清来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魏 兵 区武装部副部长
程万强 区编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 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夏德科 区教体局副局长
吴小敏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同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杨 灵 区司法局副局长
孟祥臣 区卫生局副局长
庞保灵 区二轻工业联社副主任
勾瑞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兰兰 区总工会副主席
秦强华 区企业家协会会长
姚丽霞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仲裁委下设仲裁院,仲裁院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仲裁 机构 通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