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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1-0001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阳市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文〔2011〕29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15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阳市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南阳市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卧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撤销卧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卧龙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任:罗岩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张建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夏明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谢阿英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员:董振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赵清来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区武装部副部长

程万强 区编委办公室副主任

区财政局副局长

夏德科 区教体局副局长

吴小敏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同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孟祥臣 区卫生局副局长

庞保灵 区二轻工业联社副主任

勾瑞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兰兰 区总工会副主席

秦强华 区企业家协会会长

姚丽霞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仲裁委下设仲裁院,仲裁院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仲裁 机构 通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3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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