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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0-0012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卧龙区蒲山区域生态恢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文〔2010〕145号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10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卧龙区蒲山区域生态恢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卧龙区蒲山区域生态恢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蒲山镇、石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巩固蒲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恢复和改善该区域的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卧龙区蒲山区域生态恢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马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吴明有 区政府正处级干部、副区长

于若文 区政府副区长

员:张建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大鹏 区监察局局长

于保峰 区财政局局长

李伟兴 区环保局局长

李连伟 区国土局局长

甘振明 区住建局局长

张天奇 区林业局局长

王国辉 区交通局局长

李敬松 区公路局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陈安民 蒲山镇政府镇长

石桥镇政府镇长

卧龙供电分局局长

孙世军 卧龙工商分局局长

杜玉泉 蒲山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伟兴兼任办公室主任,郭镭任副主任。

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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