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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08-00015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李宛生等4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发文字号 宛龙政文〔2008〕140号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22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李宛生等4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提名: 

李宛生同志任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林同志任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陈天富同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刘荣阁同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特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区长:

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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