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提名:
霍书晓同志任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柏长文同志任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齐中勤同志任区粮食局局长;
张天奇同志任区林业局局长;
赵占本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
免去金连臣同志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薛长勤同志区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志军同志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特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区长:
索 引 号 | |nb001-0202-2008-000157|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20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霍书晓等9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文〔2008〕139号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2日 |
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提名:
霍书晓同志任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柏长文同志任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齐中勤同志任区粮食局局长;
张天奇同志任区林业局局长;
赵占本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
免去金连臣同志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薛长勤同志区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志军同志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特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