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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08-00015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霍书晓等9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发文字号 宛龙政文〔2008〕139号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22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霍书晓等9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提名: 

霍书晓同志任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柏长文同志任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齐中勤同志任区粮食局局长;

张天奇同志任区林业局局长;

赵占本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

君刚同志任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

免去金连臣同志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薛长勤同志区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志军同志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特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区长:

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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