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景区)办事处:
《卧龙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卧龙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
根据市定目标任务,2019年年底前,全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48万亩,其中水稻2万亩、小麦48万亩、玉米35万亩,种植面积有重叠;全区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2万亩,其中大豆1万亩、油菜1万亩。“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我区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我区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油菜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2012年一2020年)等,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水稻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油菜籽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优先将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涉及的10个乡镇(景区)共40万亩高标准粮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2.生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油菜的种植传统习惯,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三)划定要求。
1.逐级划定“两区”分解任务并加以落实。根据市定目标任务,我区结合自身实际和各乡镇(景区)种植资源、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已制定“两区”划定分解任务,各乡镇(景区)要根据各自优势和实际,将划定“两区”任务分解到村组并加以落实。
2.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乡镇(景区)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3.以优势产区的生产大乡镇(景区)为重点区域。优势产区的产粮乡镇(景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乡镇(景区)作为“两区”划定工作的重点乡镇(景区),要按照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油菜籽种植现状、面积,率先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要加强对划定工作重点乡镇(景区)的指导和督促,树立工作样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方,确保“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两区”划定工作以乡镇(景区)为基础推进,各乡镇(景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各乡镇(景区)划定工作方案要于2017年l2月中旬分别报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委备案。
(二)摸清地块底数(2017年12月底前)。各乡镇(景区) “两区”划定工作要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要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要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带经纬度图斑和数据。
(三)探索开展试点(2018年6月底前)。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在全区选择10个乡镇(景区)开展“两区”划定试点工作,组织试点乡镇(景区)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培训。
(四)形成全面划定成果(2019年12月底前)。各乡镇(景区)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每季度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区农业局。在确保“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2019年12月底前)。各乡镇(景区)要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区农业局、区发改委、区国土资源局,同时抄送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负责汇总全区“两区”划定成果,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向区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两区”划定工作科学有序实施,区政府建立了由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区“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区农业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两区”划定工作的谋划组织、协调推进、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日常事宜。各乡镇(景区)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切实强化对“两区”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乡镇(景区)是本辖区“两区”划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对“两区”划定、保护和管理工作负总责。区国土资源局要主动提供辖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区发改委要将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与“两区”划定工作有机衔接。区财政局要做好“两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积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整体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评。区政府将“两区”划定工作纳入各乡镇(景区)绩效考评范围,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组织区农业、国土、发改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适时对各乡镇(景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督导、考评、通报。各乡镇(景区)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工作督导考评,要在每季度末向区农业局上报“两区”划定工作进度,并抄送区国土资源局和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卧龙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