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卧龙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宛政办明电 2017〕196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发 2017〕47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重要环节,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逐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维护和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有着重要意义。
二、参保范围
(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覆盖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缴费标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四、缴费时间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从
五、缴费方式
(一)个人缴费。城乡居民(不包括家庭成员中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个人可以自行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事宜,也可以通过河南地税手机APP、河南地税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二)集中缴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负责组织村委、社区居委会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六、集中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澄清缴费人员。区地税局会同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向各乡镇街道(景区)分行政村(社区)传递续保和应扩面名单,各乡镇街道(景区)将应缴纳保费名单分发各行政村(社区),由各行政村(社区)协办员对照缴纳保费名单逐一核实通知缴费。对新增参保人员,告知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社区(居委会或办事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按原来程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对于参保信息需要修改或补充的,要在参保名单上标注清楚。各乡镇街道(景区)每周向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上报参保进度。
(二)设立缴费过渡专户。为保证资金安全,在集中缴费过程中,将各乡镇街道(景区)财政所的三资账户作为缴费过渡专户。资金的退出由乡镇街道(景区)人社所、财政所、地税分局严格审核后方可退出。
(三)保费缴费。经办人员代收缴参保费,开具社保费现金收据并登记造册。由村(社区)干部、人社所、卫生院对照《2018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缴费名单》代收医保费、做好新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开具社保费现金收据、填写《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并在当天把收取医保费存入医保缴费过渡专户。
(四)核对入库。各乡镇街道(景区)负责协调人社所、地税分局、卫生院等部门做好工作衔接。以人社所为主、乡镇卫生院配合对收缴2018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明细进行核对,数据核对无误后由人社所会同财政所将已核清的保费转入地税待报解账户,并将缴费凭证及缴费清单报地税税源管理分局,由其统一到地税大厅开具完税凭证。各人社所、卫生院负责参保信息录入、制证和发证工作。
(五)到账处理。区地税部门、区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将收缴保费分别按程序转入国库和社保财政专户,并通知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根据地税“金三”系统通过省社保信息交互平台回传的信息(或地税缴费部门手工传递的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将收缴保费分解至家庭(个人)账户。
(六)城区中小学生医保缴费。区教体局对城区中小学校学生的医保参保缴费负总责,学校具体负责代收代缴,如果已在户籍所在地随同家庭参保缴费的不必重复参加。
(七)特殊群体认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涉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的认证和办理仍按原渠道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保证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成立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充分认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管副职、经办部门和人员,一把手要亲自督导,确保缴费工作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地税部门要发挥医疗保费征收的主体作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医保缴费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落实;人社部门要做好参保人员的信息核查和登记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传递相关信息,督促人社所以及协办人员做好保费缴费工作,做好保费的记账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社保基金入库和及时划转,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乡卫生院做好协助工作;民政、扶贫部门要做好符合规定的特殊群体的登记和财政补助资金的筹措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城区中小学生医保缴费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破产、倒闭、停业等企业职工参保问题的解决及相关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要抓好宣传发动、保费缴费等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保费征收任务的按时完成。同时,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定期对保费征收进度和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搞好宣传,严把政策。各乡镇街道(景区)要迅速召开动员会,利用动员会、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城乡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各级干部要严格把握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认真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和户口人数,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缴费标准,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全部参保。同时,要严肃纪律,严禁各乡镇街道(景区)随城乡居民医保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四)加强票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管理由各乡镇街道(景区)人社所负责,组织责任心强、工作细心的人员认真填写收款收据,防止出现收据填写内容与参保人员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现象。收缴的参保资金要日清日结,经办人员每天要将收缴的医保费及时存入医保缴费过渡专户,不得将所收保费存入个人账户或现金保管,不得延压、滞解保费,不得截留、贪污或挪用保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保费的监管,一旦发生资金流失,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区地税局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
附件: 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余永海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红岩 区政府副区长
于保峰 南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艳红 区政府办副主任
田华宇 区人社局局长
武军光 区审计局局长
张天奇 区民政局局长
王连照 区教体局局长
杜贵斌 区地税局局长
陈安民 区卫计委主任
黄 申 区扶贫办主任
丁洪舟 区工信委主任
王宏岳 区商务局局长
陈永平 区交通局局长
肖红霞 区残联副理事长
武祥运 区二轻联社主任
周 康 区供销社主任
闫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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