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度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度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岁末年初重要节日以及2018年“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组织公安民警,动员社会力量,坚持瞄准“靶心”防大火、打牢基础控小火,强化针对性防控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切实减少亡人火灾,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严管严控人员密集场所。统一组织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民政、教育、安监等部门,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逐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治理。分类澄清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2018年元月底前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针对当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2、深入推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组织派出所、警务室和乡镇街道(景区)、社区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出租房屋,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按照省住建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督促出租房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员,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并逐一制作张贴消防安全告知牌,标明住宿人数、管理人员、隐患问题、防火注意事项等信息。对排查发现违规分隔搭建出租、人均租用建筑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最低标准的,及时通报当地房管部门依法查处;对套内居住5人及以上的,按人均最低租住面积标准核算后,责令限期搬离超出人员,并在2017年底前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3、强力推动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分析梳理前期高层建筑集中排查情况,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督促于年底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针对堵塞疏散通道、管道井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车、私搭乱设充电装置等动态隐患,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并及时取缔;针对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悬挂永久性警示标牌,保护层脱落损坏的立即组织修补,年底前确保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提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积极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年底前联入城区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批次组织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开展集中培训,实行“一牌一卡”(公示牌、上岗卡)管理,落实“四清四会”( 职责清、人口清、设施清、隐患清;会巡查、会操作、会疏散、会宣传)要求,完善绩效考评和奖惩激励等机制。
4、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组织电力、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11月底前,组织工商、质监部门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电暖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产品的经销商生产商;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由各乡镇街道(景区)组织实施电气线路集中改造,确保2018年元月底前完成。要加大电气火灾责任倒查力度,从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生产、销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
5、开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检查。12月底前,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牵头组织消防、商务、市场管理等部门,对辖区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开展集中检查,从落实日常消防管理、建筑防火条件、重点部位管理、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留宿住人等方面入手,强力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约谈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健全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要督促集贸批发市场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自防自救能力。积极推动集贸市场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配备必要的疏散逃生器材。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区政府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6、开展福利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结合2015年以来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复查全区社会福利机构,严禁使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防止隐患反弹、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由区政府统一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7、部署开展消防控制室治理。全面摸排辖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场所,澄清消防控制室(含独立式火灾报警控制柜)底数,以及值班操作人员数量和实际操作水平。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治理,加大对消防控制室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继续推进“两证一卡”制度,督促有关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每月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进行定期检测,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力度,确保值班人员熟知控制室管理要求及应急程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加强对消防控制室暗访检查和错时检查,推动落实控制室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等要求。
(二)从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1、加强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防范。强化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推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熟知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工艺流程和处置措施,提供战时技术支持和处置对策,加强装备配备,强化专业训练,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2、加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澄清辖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底数,发动基层社区居委会网格管理力量,组织开展进门入户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对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动态隐患,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城中村、回迁区、棚户区等乱点区域实施综合治理。积极推动老旧住宅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3、强化不放心场所区域从严管控。对排查发现的不放心场所和区域,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跟踪督促整改,2018年元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隐患集中区域,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强力督促整改。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综合运用约谈、曝光、处罚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消防工作。针对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组织有关部门,对涉节、涉庆、涉会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保措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治安、法制、宣传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要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乡镇街道(景区)、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场所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当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派出专门警力,设置流动巡逻和执勤点,加强前置备勤。消防、治安部门联合邮政部门提前对快递企业的集散、分拣中心、收发网点,以及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治理。
(三)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乡镇街道(景区)要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火巡查和进门入户宣传提示等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机制。2018年元月底前,所有乡镇街道(景区)实现规范化管理。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列管单位和“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各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门岗门卫要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等工作。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对照公安部和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的部署要求,组织公安、综治、民政、城管、住建、房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2018年元月底前所有社区要创建达标。实行“消防安全社区”动态管理,对已评选的 “消防安全社区”进行“回头看”,凡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存在突出隐患问题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取消 “消防安全社区”称号。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发动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8年元月底前,所有重点单位和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积极推动建设小型消防站。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2018年2月底前,卧龙区内的全国重点镇全部完成消防专题规划的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区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