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待上编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卧龙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待上编人员
管 理 办 法
根据南阳市人社局《关于同意卧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批复》(宛人社事业〔2017〕43号)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宛龙政纪〔2017〕17号),我区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待上编人员400人。在待上编期间,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待上编人员未上编期间,实行人事代理,视同在编人员分配工作,与在编人员实行同等待遇,同等管理。
二、用人单位与待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区人力资源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三、区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待上编人员的工资套改(含绩效工资)、年终奖励工资、乡镇补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认定、工龄认定等手续。负责待上编人员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的立户申报、缴纳、转移。待上编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四、文明奖、平安建设奖及其他奖励由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报区教体局核定。
五、所需各项费用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审批、核定结果造表,报区教体局汇总后,经区人社局人事代理部门审核报区政府领导签批,区财政局将根据审批意见将所需费用拨付到区人力资源市场开设的专门账户。
六、待上编人员到岗上班后,党团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
七、待上编人员从2018年起每年根据全区教师缺编情况和考察情况,依据2017年招教总成绩排名,各学科按同一比例逐年度办理编制、人事手续。其间若上级对此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八、待上编人员上编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改签聘用合同,纳入在编人员正式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应认同人事代理部门办理的工资套改、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认定、工龄认定等人事手续。待上编人员上编后,区人力资源市场与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协议人员名单要及时变更。
九、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指导区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人事代理工作。区人力资源市场指定专人负责人事代理相关事项,区政府每年给区人力资源市场解决相关工作经费。
本办法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