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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6-0011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6〕79号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9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及其增长趋势,为政府扩大有效投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作用,投资数据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监测国民经济发展趋势的的重要指标,是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市委、市政府已经把固定资产投资列入了全市县区科学高效发展评价考核重要指标体系。因此,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对于及时、准确、全面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找准我区在全市发展中的位置等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新时期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及对象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包括项目投资和房地产投资。

(一)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并在本年开工或往年开工继续施工的新建、扩建建设项目;经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或由企业或单位自行决策进行的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没有经过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实际开工建设的项目;企业或单位进行的单纯设备购置活动;达到固定资产投资起点标准500万元以上的个体经营户投资。

(二)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范围: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开发的包括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不包括单纯的房地产管理、代理与经纪的企业。

三、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基础

(一)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协调力度,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政府办联系统计工作的副主任、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区政府督查室、光电产业集聚区、特色商务区、财政局、住建局、招商局、工信委、国土局、环保局、城管局、商务局、三产办、农业局、卫计委、教体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文广新局、交通局、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固定资产投资联席会议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兼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于1115日前,将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报至区统计局。

(二)建立新开工项目统计登记制度。500万元及以上新建项目,无论是政府投资、企业投资还是民间投资,都应及时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畴。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主管单位,必须在办理项目开工手续或履行合同前,责令项目实施单位到区统计局申报入库,防止漏报漏统,并根据施工进度分别按照5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项目相关程序逐期上报投资额度。今后,因未办理入库手续而造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漏报漏统的,区政府将对项目实施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督查机制。为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统尽统,区政府将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督查力度,督查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统计局牵头负总责,下设三个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小组(见附件2):第一督查小组牵头部门为区工信委;第二督查小组牵头部门为区招商局;第三督查小组牵头部门为区发改委。各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小组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积极督导所负责区域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尤其是已获得批复、备案的建设项目,要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属区乡镇街道(景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督促区乡镇街道(景区)及时研究解决;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提请研究解决。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严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落实责任,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一)区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及统计工作。将备案、批复的项目信息每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抄送至区统计局;督促投资主体单位主动与区统计部门联系,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送关系;督促投资主体单位按时上报新开工项目证明材料。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分析研判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二)区工信委:要做好全区工业、信息化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梳理工作,并将梳理好的项目名录每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抄送区统计局,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产业完成投资数据的统计工作,督促工业、信息化产业投资主体单位及时到区统计部门办理新开工登记手续。

(三)南阳市光电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做好园区内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梳理工作,并将梳理好的项目名录每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抄送区统计局,负责园区内完成投资数据的统计工作,督促园区内投资主体单位及时到区统计部门办理新开工登记手续。

(四)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每月将上月已办理用地、探矿审批的情况信息抄送区统计局,及时上报本部门所监管投资项目的统计报表。

(五)区环保局:负责每月将上月已办理的环评批复项目情况信息抄送区统计局,及时上报本部门所监管投资项目的统计报表。

(六)区住建局:负责将办理的施工许可证项目信息按月及时抄送区统计局,及时上报本部门所监管投资项目的统计报表。

(七)区统计局: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规范,认真梳理各地在建、新开工项目,按照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跟踪和动态管理,完善项目信息举证核实备案入库、重大项目开工竣工现场取证、项目统计人员培训、项目统计数据质量核实、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化、联席会议、项目跟踪问责和统计服务等制度的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库,做到应统尽统,不错统、不漏统、不少统,扎实做好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八)特色商业区管委会、财政局、住建局、招商局、环保局、城管局、商务局、三产办、农业局、卫计委、教体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文广新局、交通局等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对口市级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本系统业务管理管辖范围和下属事业单位新增的投资项目,细化落实措施,分解责任,并及时协调、督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及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 每月10日前将本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资料报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的按时上报,督促投资主体单位到所在乡级统计站办理新开工登记手续,提供投资项目各项证明材料。区统计局将各方面收集到的投资项目统一整理、确认后,在次月10日前反馈给投资项目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共享。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要加强与区直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认真梳理近年来漏报项目和已开工建设但尚未入库的项目,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如实上报已形成投资但尚未纳入统计范畴的项目投资额,并根据《卧龙区2016年卧龙区科学高效发展绩效考评办法》,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性,把握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按建设进度逐月上报,确保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报送材料

2、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包单位

2016117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报送材料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计划投资额、施工内容、购置土地面积、土地购置费、房屋建筑面积、购置设备情况。

2.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

3.项目现场照片(12张)。

4.项目在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南阳市光电产业集聚区的立项备案文件或者政府会议纪要。

5.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

9.项目规划许可手续。

10.项目环评文件。

新入库项目证明材料共10项,1―4项为必报材料,第4项材料不全可用5―7项中的任一代替。

附件2

固定资产投资督查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包单位

第一督查小组

牵头部门:区工信委。

成员单位:特色商业区管委会、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城管局。

督导单位:七一街道、梅溪街道、陆营镇、英庄镇、潦河镇、青华镇。

第二督查小组

牵头部门:区招商局。

成员单位:光电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商务局、三产办、农业局、卫计委。

督导单位:武侯街道、靳岗街道、王村乡、七里园乡、石桥镇、蒲山镇。

第三督查小组

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成员单位:教体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文广新局、交通局、统计局。

督导单位:卧龙岗街道、车站街道、光武街道、谢庄乡、潦河坡镇、安皋镇、龙王沟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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