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9月12日
卧龙区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南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阳市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禁烧〔2016〕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保护环境、确保安全、富民强区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严管重罚、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实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成效,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全区秋季“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1日—9月9日)。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景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于9月8日前报区禁烧办(农业局)。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10日至11月10日)。各乡镇街道(景区)要组织禁烧人员分片包干,昼夜盯防督查,督促指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区督查组要加强对分包乡镇街道(景区)的督查;新闻媒体要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监督;区禁烧办要及时查处、通报焚烧秸秆行为。
(三)考核总结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做好总结并上报区禁烧办;区禁烧办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景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全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总结。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景区)及区直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车辆宣传、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各种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利用的技术措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扭转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争取广大干群的理解支持,使禁烧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变以往的被动禁烧为主动禁烧,切实为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突出盯守防控。各乡镇街道(景区)要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深入农户,采取包村包田的办法,坚守一线,实地检查指导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落实禁烧措施和要求。同时,要组建督导组、巡逻队等,对辖区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重点加强对集市、村庄等重要区域周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通道沿线,油库、仓库等重要设施周边的盯守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晚(午)饭前后、夜间、周末、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检查,全面筑牢禁烧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三)突出应急管理。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充实各类专(兼)职消防队伍,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出现火情,人员、装备能够迅速到场,及时控制。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加强消防技术培训和火源监控,建立消防自救和报警系统,确保发现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全面排查收割作业机械及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抢修,避免因机械、用电问题引发火灾事故。
(四)突出综合利用。从今年起,卫星将全年全天候不间断监控,各乡镇街道(景区)要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减轻禁烧压力。要充分发挥我区秸秆资源多的优势,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青贮、氨化、生产沼气和生物制肥做基料等技术,重点发展秸秆饲料、秸秆肥料、食用菌产业、生物质能等,尽决解决秸秆出路问题,从根本上消除焚烧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邓俊峰任组长,副区长华显文任副组长,区农业、环保、畜牧、监察、财政、林业、消防、广电、农机、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卧龙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区农业局局长邬玉凤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街道(景区)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村组和农户,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景区)主要领导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及时把握工作动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乡村领导干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组织实施禁烧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禁烧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禁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农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典型经验推广、焚烧行为查处、目标管理考评以及相关技术的指导应用等,并做好上下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禁烧监管执法和焚烧行为处罚,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点区域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机部门:负责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监管指导,落实低留茬收割要求,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等技术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国道、省道、铁路两侧的禁烧和巡回检查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扑灭因焚烧秸秆引起的火灾;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以及阻碍禁烧督查、灭火工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禁烧经费,扣缴有关乡镇街道(景区)焚烧秸秆罚款,并划入专设账户。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秸秆禁烧工作,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严肃处理。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禁烧秸秆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卧龙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形成整体合力。
(三)严格督查奖惩。秋收期间,区政府将派出3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分包各乡镇街道(景区),专职开展督导检查活动。重点督查各地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情况、组织领导情况、巡查防控情况、查处打击情况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督查巡查结果实行一天一汇总、三天一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街道(景区),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对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街道(景区)以及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补助。
对于督查组的奖惩:(1)对督查组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勤和考核,每缺勤一次通报批评一次;(2)按照督查组上报的火点查实结果进行排序,位次靠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3)凡卫星发现、群众举报属实而督查组不予上报的,按照失职渎职进行追责。
附件:1. 卧龙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2. 2016年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处罚措施
3. 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条款
附件1
卧龙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构
成员名单
一、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俊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华显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黄新龙 区政府办纪检组长
来守欣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邬玉凤 区农业局局长
李泽阔 区环保局局长
曲 辉 区纪委常委
王国春 区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雷久跃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云亮 区交通局纪委书记
叶友芝 区畜牧副局长
刘玉华 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
杨德坤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峰 区水利局纪委书记
吴新杰 区供销社副主任
卫国清 区委农工办副主任
王保义 区粮食局纪委书记
郭 峰 区林业局副局长
李子山 区环保局副局长
马晓珂 区农机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邬玉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督导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潦河坡镇、安皋镇、王村乡、谢庄乡、武侯街道
组 长:黄新龙
成 员:蔡全广 卫国清 冯建伟 郭 峰
张广印 王 峰 叶春雷 费小玲
第二组:负责督查英庄镇、陆营镇、青华镇、潦河镇、卧龙岗街道
组 长:来守欣
成 员:李子山 马晓珂 褚松刚 马书礼 王明阳
李 霞 陈 栩 刘燊林 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