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卧龙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卧龙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南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建设完善公开平台和机制,增强公开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实施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三、工作安排(全年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内容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定期公开相关内容,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公开要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大力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区编办牵头落实)
2、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积极做好政府网站与“信用河南”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区发改委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区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3、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4、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2015年工作基础上,2016年按要求公开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区住建局牵头落实)
5、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和查缉走私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和保健食品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区食安办牵头落实)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以及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减排信息公开等,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7、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区安监局牵头落实)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和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区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9、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和安置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以及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实行阳光征收。(区国土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10、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做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区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组建区政府政策解读评论员队伍,围绕区政府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主动做好本地、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要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牵头起草单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做好年度报告编发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依时公布年度报告。对未依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单位,区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
3、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4、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5、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并在本要点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网上监控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年内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