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南阳市农业局等四局办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
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阳市农业局、中共南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四厅局办印发“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宛农通〔2016〕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索 引 号 | NB0001-0202-2016-00079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南阳市农业局等四局办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龙政办〔2016〕55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08月31日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南阳市农业局等四局办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
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阳市农业局、中共南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四厅局办印发“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宛农通〔2016〕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