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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5-00149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5〕73号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9月17

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宛龙发〔20156号),设立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省、市、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1.将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划入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将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的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三)承接的职责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下放到区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查、上报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区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组织协调和指导产业集聚区工作。

(九)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定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负责局属企业的发展、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拟订乡镇企业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承担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审批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及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机关文秘、信息、调研、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宜。

(二)规划股。组织拟订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查、上报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并指导全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工业、信息化的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

(三)工业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节能与综合利用股)。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区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配合相关股室做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四)中小企业服务股。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信用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科技股)。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区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计划统计财务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定期报表的年度统计;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动态;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财会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的计划、统计、财会管理工作;做好工业和信息化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七)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及委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八)信访股。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承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咨询服务;搞好经常性的排查摸底工作;及时处置各类上访事件;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九)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与老干部的联系制度;健全老干部议事组织;支持老干部为社会发挥余热;指导委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人员编制

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

核定驾驶员编制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南阳市卧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南阳市卧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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