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卧龙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阳市卧龙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宛龙发〔2015〕6号),设立南阳市卧龙区交通运输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省、市、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职责。
2.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下放到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二)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区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区财政性资金使用;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区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审批事项
(一)挖掘占用公路审批。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建设审批。
(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四)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审批。
(五)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六)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核准。
(七)县乡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审批。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九)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
(十)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站(场)、道路客运站)。
(十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区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客运班线)。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法制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及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机关文秘、信息、调研、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综合治理、信访稳定、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区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区物流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负责公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点科技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规划建设股。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区财政性资金使用;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的可研报告、申请;组织参与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统计工作;协助做好交通量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工作;负责乡村道路及中桥以下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负责全区公路建、养资金的专户管理和拨付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内、外收入解缴和支出计划编制管理;负责对交通运输系统财务运行情况、财务成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
(四)人事劳资股。负责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任免考核、年度考核奖惩和组织技术等级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办理本系统职工的各类保险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本系统老干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解劳资纠纷;监督和协调局属企业人事劳资相关事宜。
(五)安全监督股。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六)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五、人员编制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 3 名,纪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核定驾驶员编制 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水路等规划;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相关项目须征得区交通运输局同意。
(二)河道采砂管理职责分工。区水利部门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林业、安全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南阳市卧龙区机制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南阳市卧龙区机制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