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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5-0015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5〕82号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0月27

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宛龙发20156号),设立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职责。

2.取消新改扩建排污口审批职责。

3.取消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核发职责。

4.取消已由省、市、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5.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承接的职责

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职责。

2.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职责。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审批职责。

4.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下放到区级水利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按规定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水利投资规模及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行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调查工作;负责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指导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水文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承担南阳市卧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指导全区计划用水工作,对年度用水计划指标进行核定;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编制、审查、申报全区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上报工作。

(七)拟订全区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渔事纠纷,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八)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流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区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中型灌区、农田水利、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全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工作。

(十二)开展全区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区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全区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审批事项

(一)采砂许可审批。

(二)取水许可证核发。

(三)年度用水计划指标核定。

(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五)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六)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水利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等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信访、保密、综治、督办查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计划生育、精神文明、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会、青年团、妇联、老干部、电子政务、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全区水利专项资金监管和水利收费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水利系统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农村水利股。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和运行管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水井凿井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负责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

(四)防汛和工程管理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股)。负责对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协调台风、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农村抗旱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采砂许可审批;负责河道、水库岁修及险工治理计划的编制上报、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申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中长期水供求计划;负责全区水利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按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度组织区级水利工程建设与验收。

(五)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负责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区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水利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全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发南阳市卧龙区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监督实施。

(六)水产股。拟订全区渔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负责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水生动物防疫检验工作;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渔船、渔机、网具;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域综合治理、开发利用及水利旅游、水利风景区、水库养殖等工作。

五、人员编制

区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核定驾驶员编制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区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区水利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区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与河道所在乡镇(办),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区水利局牵头,会同区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共同行使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区水利局负责统一编制全区河道采砂规划。

(三)南阳市卧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

(四)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报批、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商卫生等部门做好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水质检测、监测,并提出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疫区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南阳市卧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南阳市卧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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