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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5-0014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5〕71号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9月11

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宛龙发20156号),设立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省、市、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工作。

3.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

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5.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下放到区级教育体育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教育综合改革管理的职责。

2.加强教育监督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我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按有关规定管理外界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区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做好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全区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指导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开展教育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教育体育社团工作。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十五)组织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审批事项

(一)社会力量办学审核。

(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

(四)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及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机关文秘、信息、调研、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协调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全区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编制教育体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和教育体育专项经费、国内外教育贷款、赠援款;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体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承担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措施和基本教学文件;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性措施;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学资源开发、人员培训、应用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五)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负责全区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六)体育卫生艺术股。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体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课余训练工作;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对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开展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各种比赛和参赛工作。

(七)师资培训股。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负责实施中小学名师工程;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指导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工作。

(八)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区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

(九)纪检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五、人员编制

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12名。

核定驾驶员编制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六、其它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南阳市卧龙区机制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南阳市卧龙区机制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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