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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01-0202-2015-00140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宛龙政办〔2015〕69号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8月25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宛龙发〔2015〕6号),设立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挂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省、市、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将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政府应急、督查、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2.加强政府决策专家咨询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3.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5.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6.加强促进金融稳定发展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全区金融统计评价工作;加强全区金融人才体系建设。

(四)承接的职责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下放到区政府办公室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机要保密、档案归档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区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库建设、政府决策专家咨询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写《区政府大事记》。

(十二)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三)负责全区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四)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及解释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承担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职责;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培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有关工作;受理、审理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指导全区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仲裁办事机构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意见及政策建议;联系省及驻宛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银政企对接合作;协调推进域外金融机构引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改制上市;负责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推动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六)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信访稳定工作。

(十七)承担外事工作。

(十八)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审批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第一秘书股。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长在全区综合性会议上的讲话;承担区长在全区专业性会议上的讲话和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政府公文文字和格式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长议事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起草及相关会务服务工作;负责或参与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负责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库建设、政府决策专家咨询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围绕区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学习钻研上级政策,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为政府提供政策性措施和建议。

(二)第二秘书股。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文字材料及办公室主要领导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对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府公文文字、格式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主任会议的记录、整理及相关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府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综合股。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办公室信访、民族宗教、宣传、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的管理、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承办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印章管理、档案管理。

(四)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上级机关对区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担与区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区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

(五)区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与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衔接;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目标的制定、分解、管理和考评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反馈目标运行情况。

(六)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区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办理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承办卧龙区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我区应急管理的规划及实施办法的建议;负责组织修订《卧龙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指导全区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协助处置全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应急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信息股。负责向市政府报送政务快报;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区政府决策需要的政情、社情、舆情等政务信息;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的信息工作。

(八)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业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负责区电子政务外网的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区政府大事记》编写整理工作。

(九)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拟订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和安排,做好组织起草、审查协调和补充修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法律咨询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论证审查工作;负责法制信息、法制宣传和培训;负责仲裁制度的推广,指导协调仲裁办事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问题,起草配套规定和答复意见;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承担协调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指导行政执法检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纠正违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认定、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年审及日常管理;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相关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行政、经济、民事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赔偿的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区政府有关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指导全区行政调解工作。

(十)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拟订全区外事、港澳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外事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承办区领导对外交往事宜;负责组织接待来区访问的重要来宾,指导和协调全区外事礼宾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区工作;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推动全区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承担区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承办区政府及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机要股。负责上级纸质公文、电子公文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保管清退、归档、立卷、提供利用及销毁、移交工作;负责区政府公文的格式复核、登记编号、传阅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区政府办公室的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区政府介绍信、区政府办公室基建印章及区长签名章管理和用印工作;负责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代码证的年审、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分发及报刊杂志征订、分发、信件收发工作;负责印制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批办的有关文件和材料;负责内勤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文印室的监督、管理及文印清单的审核、汇总、上报;负责政府办公室办公设备和耗材的采购、维修工作。

(十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其人事、党务、财务、后勤由区政府办公室管理和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取代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协调推进实施;承办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办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协调股。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推进实施;承办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综合协调对食品安全承担相关责任的部门和单位,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办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

(二)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股。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监督、指导、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务、人事、财务、后勤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管理和承担。

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区政府金融监管以及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属地管理责任;承担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综合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发展重大问题;负责金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调查分析全区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负责金融有关数据统计;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银行保险融资担保股。配合、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全区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加强与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配合推进全区农村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协调推进全区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引进、设立和改制工作;组织开展银政企对接合作,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指导全区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各项扶持政策;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资本市场股。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联系证券监管机构,为证券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统筹推动全区企业改制上市,衔接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负责全区各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管理、统计监测、风险排查、风险处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金融安全股。负责拟订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金融稳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推进全区金融业应急机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维护全区金融安全与稳定;参与地方法人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托管、重组、清算、关闭和善后处置等工作;负责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五、人员编制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含区政府领导行政编制)。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兼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按正科级配备,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2名、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区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股级领导职数8名。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为5名,机构规格正科级。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为6名,机构规格正科级。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六、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南阳市卧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南阳市卧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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