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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2014 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05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2014 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2014 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2014 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9月28日




 


卧龙区2014年秋季秸秆禁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强秋季农作物秸秆资源的管理和综合利用,防止因焚烧秸秆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引发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 和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确保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经济处罚并举,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部门联动、全民动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防死守,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生态卧龙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区秋季秸秆禁烧的目标是“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争取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着火点为零。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景区)及区直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车辆宣传、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各种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利用的技术措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务必扭转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争取广大干群的理解支持,使禁烧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变单纯的政府禁烧为全民禁烧,变以往的被动禁烧为主动禁烧,切实为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突出盯守防控。各乡镇街道(景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等必要保障,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深入农户,采取包村包田的办法,坚守一线,实地检查指导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落实禁烧措施和要求。同时,要组建督导组、巡逻队等,对辖区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重点加强对集市、村庄等重要区域周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通道沿线,油库、仓库、机场等重要设施周边的盯守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晚(午)饭前后、夜间、周末、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检查,以及对憨、傻、痴、呆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全面筑牢禁烧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三)突出应急管理。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充实各类专(兼)职消防队伍,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出现火情,人员、装备能够迅速到场,及时控制。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加强消防技术培训和火源监控,建立消防自救和报警系统,确保发现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全面排查收割作业机械及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抢修,避免因用机、用电问题引发火灾事故。

(四)突出综合利用。各乡镇街道(景区)要抓住天冠集团和中海油公司收购秸秆的时机,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减轻禁烧压力。要充分发挥我区秸秆资源多的优势,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清除、氨化、生产沼气和生物制肥等技术,重点发展秸秆饲料、秸秆肥料、食用菌产业、生物质能等,尽决解决秸秆出路问题,从根本上消除焚烧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黄静任组长,区农业、环保、宣传、畜牧、监察、财政、政法、林业、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卧龙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局长邬玉凤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街道(景区)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村组和农户,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景区)主要领导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及时把握工作动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乡村领导干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组织实施禁烧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相对夏季,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难度更大。一是秋收持续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二是秋作物种类多、面积大;三是部分秋作物,如玉米,秸秆利用途径少、难度大;四是群众有集中堆放秋作物秸秆的习惯,加之今年秋季我区持续干旱,部分已绝收农田提前进入腾茬整地阶段,增加了禁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坚决纠正两种错误:一种对禁烧难度认识不清,不以为然,麻痹大意 ,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另一种是畏难情绪,认为禁烧工作战线长,难度大,禁烧难以避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走过场不作秀,真抓实干,抓出实效。

(三)落实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景区)、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的要求,严格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与管控。一方面,各乡镇街道(景区)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深入农户,采取包村包田的办法宣传指导禁烧工作,发动群众自觉落实禁烧措施和要求,同时,要组成巡逻队、督导组加强对重要区域、重要路段、重要时段的巡逻、督查,保持严厉的工作态势;另一方面,要立足实际,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办法,创新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扩大利用数量,以综合利用减轻禁烧压力,以严格禁烧促进综合利用,确保最大限地发挥秸秆的利用效益。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禁烧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禁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农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典型经验推广、焚烧行为查处、目标管理考评以及相关技术的指导应用等。

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禁烧监管执法和焚烧行为处罚,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城镇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机部门:负责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监管指导,落实低留茬收割要求,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打捆等技术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国道、省道、铁路两侧的禁烧和巡回检查工作。

政法、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扑灭因焚烧秸秆引起的火灾;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以及阻碍禁烧督查、灭火工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禁烧经费,扣缴有关乡镇街道(景区)焚烧秸秆罚款,并划入专设账户。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秸秆禁烧工作,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严肃处理。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禁烧秸秆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卧龙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其他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形成整体合力。

(四)严格督查奖惩。秋季期间,区政府将派出12 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分包各乡镇街道(景区),专职开展督导检查活动。重点督查各地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情况、组织领导情况、巡查防控情况、查处打击情况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督查结果实行一天一汇总、三天一通报制度。工作开展期间,区政府将按照《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07〕31号)和《南阳市秸秆禁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宛禁烧办〔2013〕2号)的规定以及“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景区)进行严格考评,并坚决兑现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街道(景区)以及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街道(景区),除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外,还要对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行政问责。在同一乡镇发现3 处以下过火点的,给予乡镇分管领导警告处分;发现3 处以上10 处以下过火点的,给予乡镇分管领导纪律处分,并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 勉谈话;发现10处以上20 处以下过火点的,给予乡镇分管领导停职检查处分,给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纪律处分;发现20 处以上过火点或造成大面积焚烧失控的,给予乡镇分管领导及党政主要领导停职检查处分。此外,对未按要求进行督导检查,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知情不报的督查人员,将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

附件:1、卧龙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卧龙区2014年秋季秸秆禁烧督查组分工及人员名单




 


附件1



卧龙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  静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长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邬玉凤  区农业局局长



李伟兴  区环保局局长



        梁辰先  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雷久越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云亮  区交通局纪委书记



周镇泰  区畜牧局副局长



马晓珂  区农机局副局长



刘玉华  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



王  斌  区财政局党委副书记



郝志民  区水利局副局长



吴新杰  区供销社副主任



金吉东  区委农工办副主任



张文松  区粮食局副局长



郭  峰  区林业局副局长



王新春  区环保局副局长



            李晓明  区农业局纪检组长



陈  栩  区政府督查室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邬玉凤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晓明任办公室副主任,费小玲、陈静、张永武、王光辉、关红、刘宁、薛芳远、魏玉成为办公室成员。



联系电话:67076689



 



 


附件2



卧龙区2014年秋季秸秆禁烧督查组



分工及人员名单




 


一、综合督导组



负责督导十二个督查组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收集汇总有关督查情况向区政府汇报,并对区秸秆禁烧的重点部位进行督查。



组  长:



梁辰先



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18803775858



副组长:



王  斌



区财政局党委副书记



13503775926




 


王国春



区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15937766566



成  员:



李晓明



区农业局纪检组长



13938978768




 


陈  栩



区政府督查室



13503778775




 


陈宝玉



区监察局执法室



1393898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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