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豫政〔2014〕58号)、《南阳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宛政〔2014〕55号)要求,我区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
地名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形态和载体,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是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乡土文化的历史见证与记忆,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在日常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准确掌握地名信息的根本途径。我区自1994年设立以来,经过20年建设发展,城镇变化不断,城乡变迁迅速,产生地名数据信息变动量大,且不少地名历史文化厚重。地名在数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老地名不断更迭、消失,新地名大量涌现,有地无名、名实不符、一地多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地名信息陈旧等问题日渐突出,难以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对地名服务越来越高的需求,亟需进一步强化地名基础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确掌握、开发和运用我区的地名信息,对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服务国防建设,方便社会交流交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传承弘扬优秀地名历史文化,进一步提高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特别是,我区作为试点单位,需要先行先试,率先行动,所以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发挥试点模板作用。
二、地名普查的范围、内容
普查范围:全区所辖全部行政区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尚未命名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而且时间跨度长,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南阳市卧龙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地名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与普查工作联系密切的国土资源、住建、教体、统计、史志等部门要确定专人具体参与,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四、地名普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按照“试点先行、压茬跟进,重点督促、全面落实”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普查实施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完成普查及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自查之后,上报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我区地名普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完善成果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汇总、上报和转化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工作计划,报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共享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主动及时提供地名普查需要的相关资料,共同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问题。
(二)加强普查力量。要切实加强普查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按照工作量落实普查工作人员,明确普查工作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有效真实。
(三)保障普查经费。区财政部门要把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落实人员、技术、培训、场地、专用设施设备等各项专门经费,保障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确保普查质量。要充分运用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充分共享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统计等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提高普查效率和准确性。区政府要成立由有关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普查质量监督小组,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制度,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工作。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等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南阳市卧龙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
南阳市卧龙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王振绪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景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宋跃军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艺新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 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钱 峰 区教体局副局长
肖剑锐 区科技局副局长
任书红 区工信局党委副书记
丁寅杰 区民宗局副局长
程万强 区编办副主任
王晓方 区民政局党委委员
李孝亭 区城管局副局长
陈庆文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元顺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云亮 区交通局纪委书记
马双喜 区水利局纪委书记
王永斌 区农业局副局长
张天聚 区林业局纪检组长
黄玉琳 区商务局副局长
吴小敏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孟祥臣 区卫生局副局长
李海松 卧龙工商分局党组成员
王 鹏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 声 区旅游局副局长
张文松 区粮食局副局长
许立冬 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马德湘 区史志办副主任
王晓方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