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
工 作 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89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6月19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