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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3-0012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3〕75号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3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查清楚,实现留言办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一把手为留言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办理专干,负责落实市长留言版、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网络舆情办理回复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要建立留言工作办理台账,根据内容、性质、缓急程度进行梳理分类,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办理、反馈工作流程做好办理,办理完毕及时立卷归档


三、提高回复质量


各单位回复网络留言,要详实、具体、准确,不得敷衍、推诿、搪塞。对网络留言提出的问题,能够一次性解决和回复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不得要求网民再通过其它方式进行咨询或诉求;对作出承诺解决的,解决后要及时予以回复; 对情况不清或难以回复的,要说明情况,予以解释。在回复语言表述上,要确保文字规范精准,把好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避免出现政策、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


四、严格回复时限


各单位对受理的咨询类留言要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结果;需要查证或办理的留言,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结果;对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向区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回复结果纸质文件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上报区政府督查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政府督查室电子信箱


五、强化工作考评


区政府把留言办理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评体系,区政府督查室根据《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暂行办法》(宛龙政〔20134号),对各单位留言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敷衍应付、办理较差、群众不满意的单位由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无故拖延不办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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