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卧龙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
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卧龙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11月26日
2013年卧龙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
康复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宛龙发〔2012〕3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宛龙政〔2012〕8号)精神,我区开展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建立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补助,满足广大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2013年区政府决定继续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主导、残联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逐步建立完善贫困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和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改善贫困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实现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为符合标准的67名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提供救助,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救助贫困聋儿5名。其中:为2名中低收入家庭的聋儿配发人工耳蜗,人工耳蜗由中国残联集中采购、统一配备,手术及调机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4万元;为3名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助听器由省统一配发,助听器验配调试服务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
――为7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手术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万元,术后康复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矫形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
――为10名贫困脑瘫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矫形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
――为3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
――为4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训练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
――为5名贫困低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000元。
――为4名贫困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5000元。
――为29名贫困残疾儿童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及助行器等辅助器具。配置费每人补助标准为1500元。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残联、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工程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卫生部门要完善贫困残疾儿童预防与监测网络,参与基层贫困残疾儿童摸底调查,提供必要的医疗技术支持,扩大康复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提高报销比例。区财政部门要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监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扩大康复项目城镇居民医疗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发挥积极作用,推动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顺利实施。
(二)技术保障
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由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康复专家组成的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参与上级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组织的人员筛查、检查及评估工作。
(三)经费保障
1、确保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对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康复项目,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减轻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负担。对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康复项目,应先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由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予以资助。
2、多渠道筹措资金。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所需经费,除通过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外,区、乡财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扩大康复救助范围和覆盖面。同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正常开展。
3、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对救助资金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区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乡镇街道景区要认真总结2012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实施经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完善贫困残疾儿童随报制度,尤其是要认真统计新增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确定救助对象,所有救助项目,要建立专门档案,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救助对象档案和数据真实、准确、完备。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与残疾儿童亲属的沟通与协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康复效果。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督促指导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建立相应的督导责任制,择时对康复救助效果进行评估,对资金运行、管理、使用和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区政府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创新思路,建立长效救助机制。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充分发挥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制度和长效机制。
附件:2013年卧龙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筛查任务分配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