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卧龙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0月29日
卧龙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巩固和扩大违法建设整治成果,坚决遏制和整改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整治办法的通知》(宛政〔2013〕19号)及《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卧龙区违法建设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宛龙政〔2013〕17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对各乡镇街道景区
二、整治主要内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2、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3、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居、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超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
4、借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搞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园区建设,以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5、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6、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等。
三、实施步骤
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13年10月27日―11月30日)
各乡镇街道景区会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深入地清查核查,澄清底子,登记造册建档,并上报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区整治办公室各工作组将分包乡镇街道景区的违法建设巡查情况同时上报区整治办。区整治办根据上报结果结合群众举报、网络媒体反映、上级交办的违法建设情况制作台帐,由区国土、住建部门进行认定后,向各乡镇街道景区下发整治督查通知,各乡镇街道景区要依法组织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2月1日―12月26日)
各乡镇街道景区对排查出的违法建设,符合设施农用地等类型的通过审查批准完善相关手续;对应依法没收或罚款的,由区住建规划执法机构组织实施;对应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乡镇组织力量限期予以拆除,拆除之后要严格按照复耕标准,及时复耕到位,保证通过验收。必要时,区整治办协调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整治期间,采取销号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景区乡镇长主任要每两天向区整治办汇报一次进度,区整治办通过验收对照台账,逐一销号;采取整治与查处相结合,以查处促整治,重点查处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街道景区以及顶风违纪、拒不配合整治的当事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月15日)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区整治办将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景区的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看是否认真全面开展清查,上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是否拆除到位,是否复耕到位。区整治办将根据验收情况对各乡镇街道景进行排队并在全区通报。对于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中行动不力,遗留任务重的乡镇街道景区,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对遗留的违法建设从源头查起,对涉及的乡镇街道景区及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瞒报、漏报一经查实的,进行责任追究并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景区要把违法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充分认识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正视问题,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掌握进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景区党政主要领导是辖区控制、查处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认真清理核查,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景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刻领会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任务和各项要求,全面彻底清理,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质量。对整改不力、效果不好、违法建设用地严重的地方,将依据<中共南阳市委卧龙区委、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转发《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宛龙发〔2009〕10号)、<中共南阳市卧龙区纪委、南阳市卧龙区监察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卧龙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意见》的通知>(宛龙纪发〔2009〕7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整治办法的通知》(宛政〔2013〕19号)等文件精神,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被约谈的乡镇街道景区如果整改落实工作不到位将直接实施问责。
(三)严格执法办案,争取工作主动。各乡镇街道景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扬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作风,真正硬起手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法的行为,坚决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偏轻偏软的倾向,严格落实“六该”要求,确保查处整改到位,对重大违法案件,区整治办将组织监察、国土、住建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处理结果,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加强巡查监管,强化源头预防。各乡镇街道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执法监察监管平台,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提高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案件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真正把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附件:2013年度乡镇街道景区违法建设统计表
附件
2013年度乡镇街道景区违法建设统计表 | |||||||||
填报单位(印章) 填报时间 : 年 月 日 | |||||||||
序号 | 违法建设项目名称 | 违法建设位置 (村、组) | 涉及土地面积(亩) | 地 类 | 违法用地 用途 | 违法建设发生时间 | 制止情况或处理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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