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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3-0009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3〕61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23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78

卧龙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强化政府属地、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南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313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大检查大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辖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全区排查治理隐患能力、安全监管能力,推动“打非治违”活动向纵深发展,解决管理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卧龙”创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卧龙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活动范围。全区各乡镇街道(景区)、各行业(领域)和所有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二)工作重点。一是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二是高温汛期重点时段。三是排土场、水库、油库、农运会场馆等重点部位。四是电网、燃气管道、通讯基塔、桥梁等重要设施。五是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关键环节。六是市政府安委会确定的重点监控乡镇、企业。七是学校、网吧、医院、宾馆、歌舞厅和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对以上7个重点方面的大检查大治理工作要100%覆盖到位。

三、活动时间、方法和内容

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底。活动主要方式方法为: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情况;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关键环节、要害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等。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建设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行业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强化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工整治,并做到及时上报,待隐患整改到位并经有关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或经营、建设)。

(二)部门检查。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辖区所属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覆盖地进行一次大检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校车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检查组,在安全大检查大治理期间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无一遗漏。部门检查要与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企业自查内容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改,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短期内不能整改的隐患是否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是否落实监控措施,是否存在重大隐患、是否落实“重患必停”要求等。特别是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进行重点检查,对短期内整改无望,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依法停产、停工整顿,并指定责任人看死盯牢。

(三)政府督查。采取区督乡镇(街道、景区)、乡镇(街道、景区)督村的办法,逐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督查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安全南阳创建2013年行动计划》、《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情况。

2、制定并落实高温汛期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落实安全大检查大治理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包括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等。

5、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校车安全、民用爆炸物品、食品药品加工、冶金和其他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6、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7、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等应急机制情况。

(四)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的监督,各乡镇街道(景区)及有关高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设立安全大检查大治理举报电话,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组织大检查大治理活动不力、走过场,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落实“重患必停”要求、该停未停,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查处。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华显文同志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大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具体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专门机构,保障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必要的人员、时间和经费投入。主要领导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靠上抓、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认真彻底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标本兼治,强化效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与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从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承接引进、企业内部布局、勘探和设计等源头查起,查规划是否符合安全避让要求、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安全发展规划、内部布局能否保证安全距离、勘探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生产和施工是否符合规程、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等。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管理,从调整产业布局、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等方面制定对策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严防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重患必停”要求,立即采取果断有效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用。对停工停产、存在重大隐患企业,要实行领导包案措施,监督企业落实监管指令,真正停得住、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活动期间,区政府安委会派出的督查组将持续不断地开展督查工作;要严肃领导履职问责,对该研究未研究、该制定方案未制订方案、该安排部署未安排部署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严肃检查督查问责,对该检查督查未检查督查、发现问题未当场采取纠正措施、该处罚未处罚、该复查未复查的,从严追究检查督查人员责任;严肃问责,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致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以及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治理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大检查大治理活动,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大检查大治理竞赛活动,激发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大检查大治理的积极性。要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向周边公众公布,用公众的力量促进隐患整改消除。

(五)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方案。活动期间实行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坚持做到向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周报告一次当周大检查大治理活动情况,每月总结报告一次本月活动情况,105日前总结报告整个活动情况,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景区)、各部门、各单位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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