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卧龙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
通 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省、市发改部门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卧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将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评估意义
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成效,发现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推动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中原经济区南阳主体区核心区建设,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合理选择评估重点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中期评估的内容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主题主线、总体战略和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评估,重点分析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七区”建设、“三大经济”、“三化”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并对实施情况不力的成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对《纲要》提出的主要规划指标实现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其中,对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节能减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目标实现进度进行重点分析评估。
(三)对推进“三化”协调发展、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重大政策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分析。并对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加快服务业发展、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改革开放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对相关政策举措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深入分析。
(四)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目前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明确组织分工和协作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组织,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相关机构协助,并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分管领域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分管领域的综合评估报告。并对《纲要》中各自分管领域的相关具体指标进行单项分析评估,对需要调整的指标提出调整意见,并说明调整原因和调整依据,形成单项指标分析评估报告,与综合评估报告一并报区发改委。
(二)区发改委会同区统计局及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单项指标分析评价报告及初步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起草《南阳市卧龙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区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加强调查研究,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进行评估。要突出重点,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评估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
为达到中期评估工作的预期目的,各部门提出的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主要目标及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重点项目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指标测算及说明),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
请区政府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于6月9日前/>报区发改委综合科。
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点为2013年6月30日/>。
各有关部门于7月1日前/>完成《纲要》相关内容的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报送区发改委综合科(纸质版一式两份)。
联系人:张艺新 于屹杉
联系电话:63216157 18623908819
附件:卧龙区“十二五”主要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名录
2013年6月8日
附件
卧龙区“十二五”主要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名录
专 项 规 划 名 称 | 中期评估承担单位 |
1、棉花生产发展规划 | 棉蔬中心 |
2、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 |
3、农业发展规划 | 农业局 |
4、林业发展规划 | 林业局 |
5、水利发展规划 | 水利局 |
6、畜牧业发展规划 | 畜牧局 |
7、新农村建设规划 | 农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