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打击
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