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卧龙区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深化我区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按照“十有县”(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续、有警示)的标准,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目标任务
争取在今年内将我区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争取在今年内将我区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有组织:区政府成立以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安监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旅游局、公路局、文广新局、教体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景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联络员。
(二)有经费: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稳定的经费渠道。
(三)有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拟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有预案:全区目前有地质灾害防治点2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每点一方案”的要求切实制定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等。
(五)有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和月报制度,并形成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每年区、镇、村三级均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六)有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及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让广大的乡村干部群众和中小学师生董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区国土资源局每年要组织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等,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七)有预报:区国土资源局、文广新局负责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应在电视台及时播出,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广大人民群众。
(八)有监测:组建区、乡(镇)、村三级监测机构。区政府组建地质灾害监测中心,各乡镇景区组建地质灾害监测站,村(民)委会组建村(居)委会地质灾害监测组。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区国土资源局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进一步明确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做到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区乡(镇)、村三级监测机构及职责分别是:
1、地质灾害监测中心。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建,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区矿管办主任任副主任,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信息管理;指导、督查监测站工作;处理、分析、综合各监测站(组)上报的灾情信息,及时向区政府上报区各灾害点的受灾情况和灾情报告,为区政府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与市气象局紧密配合,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先进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水平。
2、地质灾害监测站。由有关乡镇景区负责组建,乡镇景区分管领导为站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站长,相关基层站所(包括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各乡镇景区党政办。负责加强对村(居)委会地质灾害监测组人员的培训教育,及本辖区各灾害隐患点(包括新发生的点)必备的基础资料建档与保管工作;加强指导、督查监测组的巡查监测工作;按规定格式及时、准备地向监测中心报送地质灾害点的最新灾情信息;抓好各项防灾预案的修订与贯彻落实;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按时完成监测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村(居)委会地质灾害监测组。由各乡镇景区统一安排,行政村(居)委会负责组建,村支书或村主任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村(居)委会。负责加强对当地村民地质灾害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本村(居)委会地质灾害的全面巡查工作;在监测站指导下,及时对各灾害点必备的基础资料进行建档;做好村(居)委会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向监测站报送监测结果;自觉完成监测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有保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资金,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购置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单监测仪器,并给监测人员配备简易监测仪器工具,切实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监测水平。
(十)有警示:由区国土资源局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防患点制设警示牌,张贴宣传画,从而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景区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区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景区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