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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2-0007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卧龙区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2〕72号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13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卧龙区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卧龙区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2012卧龙区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二年月十六

2012卧龙区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我区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5)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201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地点

以石桥镇为核心,以蒲山镇为辐射带动重点乡镇,同时带动周边七里园乡、蒲山镇、王村乡、潦河镇等,并向宛城区、方城县、社旗县等辐射。

二、总体目标

2015年发展月季基地2.5万亩,初步实现产值10亿元,带动农户增加至16000户,吸收农民工就业增加至20000人;至2020年发展月季基地5万亩,产值20亿元,带动农户增加至20000户。

三、具体任务

(一)建成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着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绿色环保的生产基地,推进高标准月季生产基地建设,并实现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保证月季供给和质量安全。

(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以南阳月季基地省级龙头企业为主导,引导有条件的其它龙头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大力发展月季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月季主导产业。通过企业强强联合、分工协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群体。

(三)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发挥区域省级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合作社品牌优势,整合品牌资源,打造区域品牌,提升品牌价值。通过整合技术、人才资源,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月季种苗市场占有率、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月季产品知名品牌。

(四)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中国月季之乡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展与月季产业化集群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月季产品产销衔接,为月季产业化集群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四、政策扶持

(一)完善用地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用于月季产业化集群内加工型龙头企业。

(二)落实用电优惠政策。支持产业化集群供配电设施建设,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化集群生产用电需求;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用电给予支持。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培育区域内月季产业化集群。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生产线贷款、种植基地的贷款,财政按实际贷款额给予贴息支持;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购置检测仪器设备给予资金补贴;对与农业产业化集群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资金补助。

(四)强化金融支持。加强涉农担保体系建设,政策性投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放宽担保条件,对龙头企业融资项目,担保费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给予10%的优惠;对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超过全年业务总量10%的,财政要提高对其代偿损失和风险准备金的补偿比例。鼓励农村金融创新,加快发展村镇银行,扩大涉农小额信贷规模。各金融机构要在授信额度、涉农金融产品等方面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集群的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在农业产业化集群开展政策性保险业务。

(五)鼓励科技创新。整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人才、实验设备等资源,建立公共科研开发推广服务平台,提升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支持月季基地等龙头企业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中心,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产品的精深加工能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专利,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对产业化龙头企业新设立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给予财政补助。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

(六)推动对外开放。鼓励月季基地、月季合作社等开展对外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其与国内外知名涉农企业开展资本、技术、人才合作,大力引进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促进产业产品结构升级。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扩大农产品出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区农业、财政、林业、水利、国土、住建、农综开发、金融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跟踪服务。

(二)开展配套服务。充分发挥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作用在农业产业化集群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点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促进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的功能支持金融、法律、会计、物流、信息服务、技术辅导中心等配套服务体系向农业产业化集群拓展提供优良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相融合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按照市场运作机制成立中介服务组织为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加大招商力度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国内外知名涉农企业开展资本、技术、人才合作大力引进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促进产业产品结构升级。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扩大农产品出口。

(四)加强技术研发整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人才、实验设备等资源建立公共科研开发推广服务平台提升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中心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专利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设立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给予财政补贴。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  

(五)加强人才培训要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创业人才培训计划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人才培训工程,在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高校建立长期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5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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