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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2-0006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创建全国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2〕53号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13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创建全国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创建全国农村和社区中医药

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创建全国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卧龙区创建全国农村和社区中医药

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卧龙区于2004年获得“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立足区情、调整结构、转变观念,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中医药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运用水平,突出中医药专科(专病)特色,完善中医药三级医疗及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为全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社区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社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区、乡镇街道(景区)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卧龙区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区财政逐年提高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建设,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区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区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综合医院按要求设立中医科,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中药房按《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每个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中医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中医脑病、骨伤、肝病、针灸推拿科、康复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结合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和“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区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四、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区财政局要将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区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并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区人事局要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

区科技局要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

区劳动保障局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区卫生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卧龙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引导参合人员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落实政府对区中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区中医医院要落实对基层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建立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支援关系。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实施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

区综合性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要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它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心和站配备相关中医诊疗设备,积极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五、创建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21月~20123月)

对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对我区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建设标准加强调研,拟订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4月)

召开创建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把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列入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三)实施阶段(20125月~20126月)

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评估验收阶段(20126月~201210月)

结合我区创建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实际,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迎接国家、省、市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区创建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复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景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河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意见》宛政〔201049号、《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弘扬张仲景文化发展中医药产业事业的意见》宛龙发〔20086号,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区政府成立创建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街道(景区)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卫生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区发改、财政、人社、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区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在社区、医院等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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