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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1-0008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推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1〕62号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推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推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推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十一月七

卧龙区推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目标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288号)、《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和《河南省推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施方案》豫残联〔2011158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最大限度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为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和康复服务体系为中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全面实施的工作思路,整合社区资源,完善康复服务功能,健全各级康复服务网络,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实现卧龙腾飞做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目标

2011年底,实现全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副区长余永海任组长,区卫生局、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残联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景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各乡镇、街道(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推进我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强化督导。区抽调康复机构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负责联系帮助、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景区)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景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督导责任制度。

(三)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景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召开会议部署,签订目标责任书。

召开全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下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限,下达任务,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对全区工作进行部署。

(二)根据政策,解决康复保障问题。

按照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省卫生厅《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通知》(豫卫农卫〔201032号)和省人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卫农卫发〔201080号文件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018号)等文件精神,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家庭贫困的重度残疾人,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将贫困残疾人列为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残疾人医疗康复的问题。

(三)实施重点工程,解决贫困残疾儿童康复问题。

结合国家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各地工作实际,为有康复需求的0―6岁贫困儿童(听力语言障碍儿童、低视力儿童、先天白内障儿童、肢残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工程,逐步达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建立并形成全区残疾儿童新发生一名康复一名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大专项经费投入。

各乡镇、街道(景区)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要随着康复工作的深入发展逐年增加,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档卡、社区康复站(室)建设、康复器材购置、人员培训、印制宣传页及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等。区财政、残联、民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从省财政统筹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社会慈善机构筹集的社会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室)建设、康复训练器材配备和残疾人器具配发等。

(五)加强技术保障。

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残联选调区医疗、康复、教育、辅具等康复专家,成立卧龙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康复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技术指导参与,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科学开展。

(六)开展人才培训,建立康复服务队伍。

残联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实施〉的通知》(豫残联〔201018号)和《关于加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豫残联〔2009220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基层社区协调员和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达到每个社区(村)都有一名经过不少于30学时康复知识培训并持资格证书上岗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区卫生部门负责康复指导员(乡镇、街道医生)、康复员(村、社区医生)等基层康复人员的康复专业技术培训,将残疾人康复业务知识纳入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普及康复知识,确保为残疾人提供科学、有效的康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纳入规划。

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纳入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作为实施民生工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推进。

(二)开展调查,掌握底数。

康复资源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是有效开展康复服务的基础。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在前期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普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康复指导员、康复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全面搞好康复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具体调查办法:

1、以区为单位,对现有残联系统的康复机构、卫生系统的医疗康复机构、民政系统的社会福利机构、教育系统的残疾儿童较集中的学校(幼儿园)等康复资源进行全面了解和调查摸底,掌握分布情况、康复内容和联系方式,统一填写《河南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康复资源调查表》。

2、以村(社区)为平台,对辖区内的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调查,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残疾人康复需求,为每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填写《河南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康复需求调查表》。

(三)建立健全基层康复服务网络。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的精神,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不少于40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室;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或其他机构,建立不少于30平方米的社区康复站。康复室(站)要配备实用、便于租借的残疾人康复器材和康复知识读物,明确专(兼)职康复指导员、康复员;社区、村配备专(兼)职康复协调员。整合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康复资源,建立残疾人康复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基层辅助器具中心建设,完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开展辅助器具信息咨询、知识普及、租借、配发、使用指导、维修、转介服务等。建立残疾人网络康复信息技术平台,围绕残疾人康复服务知识和康复技术,由不同专业的康复技术专家组成员,定期在网上答疑基层存在的康复技术问题,实现快捷有效的康复指导和服务。

(四)做好转介咨询服务。

充分发挥当地残疾人康复站(室)的作用,康复员与康复协调员共同为具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制定康复计划,在康复站(室)直接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结合掌握的康复资源,为需要转介的残疾人及时提供转介咨询服务。

(五)全面推进家庭康复服务。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指导家庭开展简易康复训练器材的制作、使用方法和家庭无障碍环境的改造,全面开展家庭康复。

(六)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区残联牵头,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宣传方案,围绕2011年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利用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画、宣传栏、公益广告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报道,在全区营造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登记统计,规范档案。

为提供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填写《河南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康复服务记录表》,保证一人一册。

六、审评验收,总结表彰

在各乡镇、街道(景区)自评的基础上,区推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方案》(豫残联〔200643号)和《河南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体系》(豫残康办〔20106号),组织审评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主题词:民政 残疾人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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