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办文件宛龙政办 > 2011年
分享:
索 引 号 NB001-0202-2011-0008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1〕63号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1日

南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

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卧龙区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卧龙区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

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110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大力推行我区精细化的网格排查,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确保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就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网格化排查为载体,在全区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标准和目标

通过建立三级网格,落实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量,培训定期、信息定时的要求,建立层级明晰、条块结合、全面覆盖、机制健全的网格化隐患排查模式,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即网格化清剿火患”“十个一工作标准落实率100%、社会单位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宣传教育培训率100%。通过乡镇、街道办全面落实十个一工作标准,即: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查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或义务排查整治队伍、设置一块网格清剿火患责任三定图、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统计一份辖区单位场所底册、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帐、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达到每个单位场所能有人监管、隐患得到排查整改、人员受到培训宣传、安全提示牌设置到位,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有效控制火灾总量,最大限度预防减少亡人火灾。

三、工作内容

按照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的消防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延伸工作触角,逐步建立乡镇、街道“36773”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模式。

(一)划分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负责开展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在中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以责任片区为小网格,负责开展隐患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

(二)确定六大责任主体。确定安监办工作人员,综治工作人员,公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保安、巡防队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负责网格化隐患排查的六大主体。确定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网格化排查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安监办、综治办人员具体负责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对各级重点单位以外的小餐馆、小旅馆等沿街门店、场所及居民楼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各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清剿火患行动,各级消防机构负责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在建施工工地的检查和宣传培训、公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民警负责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的隐患检查和宣传培训。区消防大队(科)和派出所分别明确专人联系乡镇办和社区(村),对网格化清剿火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本社区(村)的社会单位、居民楼院进行消防检查和宣传,各级、各部门对消防检查情况要明确专人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并做好排查统计上报工作。保安队员对被保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巡防队员配合乡镇办对沿街门店、居民楼院进行排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消火栓完整好用,防火间距不被占用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落实七项制度。为规范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推动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七项制度。

1、层级负责制度。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实行党政同责,逐级负责,层层分包,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分包大网格;乡镇街道领导分包中网格;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乡镇街道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村)对本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小网格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职人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沉入三级网格,配合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村)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检查巡查制度。乡镇街道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集中排查。行政村、社区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组织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3、督办移交制度。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由乡镇街道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处理。

4、宣传培训制度。公安消防机构要对基层火患排查六大主体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村)在开展隐患排查的同时,要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要建立消防宣传阵地,结合本辖区实际在主要路口、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消防公益广告,设立宣传栏、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消防警示牌等,在辖区九小场所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组织各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联席会议制度。区、乡镇街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区每季度,乡镇街道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公安、安监、工商、综治办、消防等部门联系人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交流消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研究部署下一步消防工作。

6、网上监管制度。公安消防机构将在三级网格的协同配合下,通过网络建立网格化隐患排查信息平台。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要落实专人监管,对辖区情况及时录入,定期更新,实现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的可视化、便捷化、动态化管理模式。

7、奖惩问责制度。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开展过程中,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扎实、效果明显的,区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实行责任追究、过程追究和顶格追究;对由于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区政府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开展七查内容。在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七个必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情况必查,未办理的督促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查,凡是发现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责令立即改正。

3、违法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章进行电焊作业等情况必查。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改正并移交公安派出所予以拘留。

4、灭火器材配备及维护管理情况必查。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5、经营、生产、储存场所人员留宿情况必查,违反规定留宿的,责令立即改正。

6、消防安全提示牌悬挂情况必查。未悬挂的,督促其悬挂。

7、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必查,未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责令限期培训到位。

(五)建立三项登记。对辖区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登记,按照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逐一登记。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10151025日)。区政府将召开动员会议,研究细化本级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方案,部署实施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整治措施,明确奖惩办法。公安消防大队(科)要于10月底前组织对基层乡镇街道、社区(村)、派出所等多种力量开展一次清剿火患针对性培训。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要按照三级网格六大主体共同普查辖区单位的方法,核查大、中、小网格和单位、场所数量,确定各级、各单位责任人和监管人,并明确专人认真填写附件5、附件6和附件71024逐级汇总至辖区消防机构,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组织编印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工作手册。

(二)检查排查阶段(20111026201222日)。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要按照清剿火患战役亮剑、打违、治乱、守护、决战五个阶段行动部署,全面开展清剿火患排查行动,并重点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摸底登记与隐患排查结合;二是张贴安全提示牌与隐患排查相结合;三是宣传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相结合,对商业聚集区、城中村、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居民楼院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过的单位进行复查和抽查,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见附件4)和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7)。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