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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B001-0202-2011-0008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龙政办〔2011〕64号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1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卧龙区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

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卧龙区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

为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办 201158号)和《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宛财〔20115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惠民补贴政策,切实加强各类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不变,分工协作。

对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分工协作责任制。

(二)规范透明,方便高效。

制定一卡(折)通操作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快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明有效的监督机制,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真正做到公开公正、环节减少、手续简化、资金直达。

(三)集中整合,一卡发放。

将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集中整合,直接拨付到一卡(折)通个人账户上,实行一人一卡()一号,一卡(折)发放。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卡(折)通制度,实行一人一卡(折)一号

一卡(折)通就是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拨入代理金融机构的内部结算账户、由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个人存折账户的兑付方式。

一人一卡(折)一号就是为便于统一管理,经财政及有关部门审定后,给每个享受财政补贴的人民群众设定一个编码,由代理金融机构为其开办一个储蓄卡(或存折),实行一人一卡(折)一号

推行一卡(折)通改革,就是需要对以往办理的各种财政补贴专用卡(折)重新梳理,指定一个作为一卡(折)通专用卡(折),其他的卡(折)转变为普通的储蓄卡(折),本人可自行选择留用或销户。对于需要发放新卡(折)的补贴对象,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对于以户为单位发放惠民补贴资金的,要将惠民补贴资金直接打入户主的存折账户。
对于通过减免方式享受到的补贴,这类补贴资金不是直接支付给人民群众,而是支付给相关机构(或公司)。这类机构作为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不需要办理一卡(折)通专用卡(折),直接使用单位现有的银行账户即可。
(二)纳入一卡(折)通的资金范围。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直接支付(或通过减免方式给予补助)给人民群众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基本生活的各类补贴(助)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的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城镇廉租房保障租赁补贴、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性支出用于林农个人部分、地方公益林省级补助资金补偿性支出用于林农个人部分、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资金、农村扶贫到户资金、抚恤(优抚)补助资金、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高中学生助学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交通运输行业燃油补助资金、林业行业燃油补助资金、渔业行业燃油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共31大类,43小项。上述资金均要按照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发放要求,做到各项补贴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实现一卡(折)通发放为目标,借助金财工程,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面联网的财政惠民补贴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各级党委、政府对惠民决策提供全面的基础数据支撑,形成财政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透明、规范管理和发放。其他补贴项目和新增补贴项目将逐步纳入一卡(折)通管理。

四、运行模式

(一)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惠民补贴政策的要求,将补贴指标统一下达到各乡镇、街道(景区); 各乡镇、街道(景区)办事处财政、农经、民政、社保、计生、林业、水利、教育、扶贫等有关站(所)对各乡镇、街道(景区)补贴对象的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和汇总,并将汇总数据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核名单、金额,将各类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拨入代发金融机构开设的内部结算账户,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代发金融机构按照财政提供的补贴发放分户清册,将补贴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打入一卡(折)通个人账户。
(二)对城镇居民的直接补贴: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惠民补贴政策的要求,将补贴指标统一下达街道;街道对本辖区补贴对象的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和汇总,并将汇总数据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核名单、金额,将各类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拨入代发金融机构开设的内部结算账户,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代发金融机构按照财政提供的补贴发放分户清册,将补贴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打入一卡(折)通个人账户。
(三)对于通过减免等形式实现的财政补贴(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如培训机构等),但相关单位必须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清单。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动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办〔201158号)和《南阳市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宛财〔201150号)的通知精神,下发工作方案,部署一卡(折)通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培训。区财政局组织对本级和各乡镇、街道(景区)办事处信息采集录入等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和软件操作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
2
、安排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面职责。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建立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街道信息采集录入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包村包组包户管理办法,实行信息采集录入一体化工作方式,确保广大农户信息与一卡(折)通网络有效对接。

3、信息采录。根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景区)信息采集录入人员深入到各村组农户实地开展普查工作。对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一卡(折)通卡(折号)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示,经群众签字认可后,建立信息数据库。1120以前一卡(折)通存折必须认定发放完毕。
(三)总结完善阶段。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业务部门对一卡(折)通改革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区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惠民补贴资金一卡(折)通改革工作顺利运行,力争以优异成效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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