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新增2011年度有关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豫政〔2011〕57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市区、市直单位2011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宛发〔2011〕16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责任目标体系中的个别项目进行补充,将职业教育攻坚、普法依法治理、人工影响天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4项工作列入区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一、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目标任务(监控单位:区教体局)。
二、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监控单位:区司法局)。
三、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目标任务(监控单位:区农业局)。
四、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监控单位:区人社局)
区教体局、司法局、农业局、人社局要抓紧时间与上级对口部门进行衔接,确定目标任务,尽快制定并下发具体考核办法,同时将量化指标报区政府目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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