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政府法制集中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一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卧龙区政府法制集中服务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0〕175号)和《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龙政办〔2010〕109号)文件精神,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集中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宛政法〔2010〕7号)要求,现就卧龙区政府法制集中服务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方式
政府法制集中服务活动采取市政府统一组织、三区分区域展开、参加单位同步实施的方式展开。卧龙区活动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七一、梅溪街道办事处和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在指定位置举行。
二、时间、地点
活动定于11月30日上午9:00-11:00在城区同时举行,参加人员和有关设施务必于8:30前按指定位置到位。
活动在七一路区政府大门口西举行,参加单位具体位置见附件二。
三、参与单位和人员
参加单位见附件一。各参加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带队,法制机构及有关执法科室人员参加。
四、服务内容及场地设置
服务活动主要安排三项内容:
(一)法律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受理行政执法投诉。
(三)公开征求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为营造现场气氛、增强活动效果,各部门应在指定位置设立以下设施:
(一)以悬挂横幅等形式设立部门名称标志,方便群众选择服务。
(二)设立2-3块宣传展板,内容为:社会服务承诺,执法权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
(三)摆放桌椅,设立2-3张服务台,用于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和发放问卷征求意见。
五、活动要求
(一)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向主要领导汇报,明确带队领导和参加人员,并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取得扎实的效果。
(二)要按照服务内容和场地设置的要求,认真做好部门名称标志、宣传展板制作和受理投诉相关文书,调查问卷印制等准备工作,还要组织参加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
(三)参加人员要谦虚和蔼,热情服务。对群众提出的执法投诉,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当场受理,认真记录,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并为投诉人保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向其告知有管辖权的部门。对群众提出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要热请解答;对当场无法解答的问题,要留下联系电话,事后解答。
(四)各参加单位的人员和设施要在指定位置按时到位,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提前撤离。活动开始后,市政府与区政府将分别组织巡回检查,对不按时到位和提前撤离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卧龙区政府法制集中服务活动参加单位
2、各参加单位现场位置示意图
二 一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卧龙区政府法制集中服务活动参加单位
七一街道、梅溪街道,物价局、民政局、人社局、统计局、文广新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住建局、卫生局、计生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安监局、人防办、畜牧局、残联。
附件2
北
1 | 2 | 3 | 4 | 5 | 6 | | 7 | 8 | 9 | 10 | 11 |
七一 街道 | 梅溪 街道 | 物价局 | 民政局 | 人社局 | 统计局 | | 文广 新局 | 城管局 | 水利局 | 林业局 | 商务局 |
行人通道 | |||||||||||
住建局 | 卫生局 | 交通局 | 农业局 | 计生委 | 环保局 | 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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